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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雷达|劲方医药冲港股:上半年营收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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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5 1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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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乔遇

持续亏损的创新药企劲方医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劲方医药或公司)近日递交招股书,拟登陆香港联交所主板,中信证券为保荐机构。

劲方医药目前只有一款药物达伯特获批上市,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将该款药在大中华地区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的独家权利授权给了信达生物,仅保留了达伯特在大中华区以外司法权区的所有权利。

虽然能从信达生物拿到前期费用,达到一定目标的里程碑款项,特许权使用费等,但劲方医药也失去了对该款药的营销和销售控制权存在无法实现预期利益的风险。

另外,多款同类产品已上市或处于开发阶段劲方医药该款已上市药物还将面对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

公司唯一获批上市药品,大中华地区MAH是信达生物

劲方医药将目光聚焦在肿瘤、自体免疫和炎症疾病领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有8款候选产品,其中5款处于临床开发阶段。

2022年、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报告期),劲方医药的收入分别为1.05亿元、7373.4万元和0元,还未获得商业化销售收入;同期,公司面临的亏损也较为显著,期内亏损分别为2.75亿元、5.08亿元和4.50亿元,合计亏损12.33亿元。

和许多未有产品获批上市的创新药企相比,劲方医药旗下达伯特(氟泽雷塞片,研发代号:GFH925)已于2024年8月获得国家药监局的上市批准。

达伯特的获批上市对于劲方医药而言意义不凡。原因在于达伯特是中国第一款及全球第三种获批上市的KRAS G12C选择性抑制剂,用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二线或后线治疗,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

需要指出的是,劲方医药将该款药物的国内独家专利授权给了信达生物(1801.HK)。

信达生物成为达伯特在大中华地区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负责该产品在大中华区的开发、制造及商业化。劲方医药仅保留了达伯特在大中华区以外司法权区的所有权利。

此外,劲方制药当时还授予了信达生物独家选择权(“中国境外选择权”),即可在大中华区以外的全球所有国家及地区(“中国境外地区”)开发授权产品并将其商业化。

作为代价,信达生物向劲方医药一次性支付2200万美元前期费用(包括850万美元的授权费和1350万美元的中国境外选择权费)。当达伯特在大中华区的开发、注册和年销售业绩达到某些预先指定的里程碑时,劲方医药可以从信达生物获得最高1.32亿美元的里程碑付款及分级特许权使用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劲方医药已根据达伯特授权协议收取3700万美元。

不过,这种合作模式下,劲方医药对合约条款以外的营销和销售工作几乎丧失了控制权。公司称:“达伯特商业化所产生的实际收入可能低于预期收入,我们可能无法从这项合作中实现预期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劲方医药曾对授予信达生物独家选择权的态度发生转变。2024年1月,公司与信达生物订立补充协议,终止了中国境外选择权,作为终止的对价,劲方医药须于2026年12月1日前分期向信达生物支付合计2000万美元的终止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劲方医药已根据达伯特补充协议向信达生物支付200万美元,余下1800万美元将于2026年12月1日前分期向信达生物支付。

全球已有三款竞品上市,公司面临专利风险

达伯特是一款针对具有G12C突变的KRAS蛋白(“KRAS G12C”)的抑制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球还有另外三种KRAS G12C抑制剂,其中阿达格拉西布、索托拉西布均已在美国及欧盟获准上市,安方宁最近在中国获批。

同时,该领域还存在大量竞争候选药物处于不同开发阶段,均有可能对该药物的市场拓展造成压力。

截至2024年12月8日,全球有超过20种KRAS G12C抑制剂候选药物正在进行临床开发。除了针对RAS蛋白的药物外,全球亦有多种获批的用于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药物,例如各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不过,尽管未进行头对头临床试验,劲方医药坚信:“达伯特在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方面优于其他两种经FDA批准的选择性KRAS G12C抑制剂药物,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更好的疗效。”

目前,劲方医药正在推进达伯特西妥昔单抗(一款靶向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的抗体药物)的联合疗法的海外临床开发,并与Merck Healthcare KGaA(默克)订立了一项临床试验合作及供应协议,默克向公司提供一定数量的西妥昔单抗,用于公司在欧洲进行的达伯特西妥昔单抗联合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研究。

此外,劲方医药还面临专利风险。具体而言,劲方医药开发的与达伯特相关的化合物在中国和美国获得了授权专利,同时在其他司法辖区也提出了相关专利申请。但第三方在中国的授权专利中,某些通式化合物可能声称涵盖了达伯特活性成分的化学结构。

为应对专利权利可能构成的潜在风险,劲方医药与相关第三方签订了协议,付出不少成本。

根据与交易对手A的协议规定,劲方医药需要分三次支付共计450万元里程碑付款,作为回报,交易对手A承诺不干扰达伯特的商业化工作,同时,若涉及标的通式化合物相关权利转让或分授,劲方医药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与交易对手B的协议,公司需分两笔支付总计3000万元的里程碑款项,并根据特定监管和商业化成果,支付中双位数比例的特许权使用费。交易对手B承诺不会将标的专利权用于达伯特的商业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劲方医药已向交易对手B累计支付3450万元里程碑款项。

深创投、石药集团等参股,上市失败公司将面临大额股权回购

劲方医药发展历程可追溯至2017年,当年,劲方药业(上海)有限公司成立创始股东为健发香港和张巍。健发香港的股权由吕强博士和兰炯博士分别持有。2018年4月,更名为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之初,劲方医药便专注于挖掘和发展创新RAS靶向疗法领域。成长过程中,公司获得了共计6轮融资。据统计,6轮融资合计获得资金总额达14.21亿元。多家明星资本参股,包括深创投、石药集团(1903.HK)、农银国际、交银国际、百度风投、领道资本等。

截至2024年3月最后一轮(C+轮)融资完成后,劲方医药投后估值约31.24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28日进行C+轮融资时,劲方医药与该轮IPO前投资者签订了系列协议。协议中,IPO投资者被授予了一系列特别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权、清盘权、优先购买权、反摊薄权以及董事提名权等。

根据补充协议,IPO前投资者所拥有的除回购权外的其他所有特别权利,将在公司成功IPO起终止。回购权应于公司向香港联交所呈交IPO申请的前一日终止。

然而,若出现劲方医药的IPO申请未获接纳,包括被香港联交所拒绝或申请被退回;公司主动撤回IPO申请;公司未能在IPO日期后的两年内成功上市,或者上市委员会最终不批准其上市申请等情况,终止的回购权将重新恢复。

这意味着,一旦劲方医药上市未能成功,公司将面临巨额股权回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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